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级质量监督站、各有关施工企业(含外地驻琼企业)、各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了进一步发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激励作用,切实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在引导培训、促进就业、落实待遇等方面的机制。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琼府【2006】17号)文件、和《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若干意见》(琼建监【2007】103号)文件精神,我站决定从自2009年9月1日起,常年办理全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证书初级晋升中级和中级晋升高级的报名申请。
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工作年限满8年,并取得本技术工种初级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者,可申报现工种中级技能等级考核;
2、 工作年限满15年,并取得本技术工种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满3年者,可申报现工种高级技能等级考核;
3、 凡具有技工学校和中专以上毕业学历并在对口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企业职工,工作年限满5年并在初级技能等级岗位工作满3年的,可申报晋升中级技能等级考核;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中级技能等级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申报晋升高级技能等级考核
二、 报名与考核
1、 建设职业技能工种职工参加职业资格考核,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报名表》或《建设职业技能岗位鉴定报名表》,报我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中心接受相关技能的培训,理论测试合格者发给《鉴定准考证》,并凭此证参加我站组织的考核鉴定。
2、 男年龄满50岁、女年龄满45岁周岁,文化程度较低的企业老职工,经批准,理论测试考核可采取口试的形式进行。
三、 报名费用
按海南省物价局收费标准(琼计价管【2001】841号)执行:中级工350元,高级工420元。
四、 报名地点和方式
1、 报名请到海口市美兰区美群路33号 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电话:65222518、65222528 传真:65222533;
海南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